科技处是在所长领导下组织和管理全所科研及相关业务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1.科研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全程管理。 2.科技支撑,包括科研装备、研究平台、仪器共享的管理。 3.科研成果登记、统计与分析、报奖。 4.科研项目归档、统计与分析管理。 5.专利管理,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的管理。 6.国际合作:国际合作计划(项目)的协调组织、所级国际会议的组织、出访和来访人员相关事务的办理与管理7.国有资产的管理。8.政府采购、科研设备的采购与管理。9.科研基地(实验室、野外台站)建设的相关管理 10.学术委员会,学术指导委员会等机构的日常工作。 11.科技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科技信息的沟通。 12.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工作人员:马耀明 戴英 寇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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