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队伍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队伍 > 博士后
青藏高原所博士后申请办法
2010-06-28      

青藏高原所博士后申请办法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以及《青藏高原所博士后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所博士后的申请办法规定如下: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资格
  1、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均可向我所申请做博士后。

2、博士后学科与方向:我所流动站的一级学科为地理学和地质学。我所可以在自然地理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大气物理学、固体地球物理学、生态学等学科方向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请手续和审批程序
  1、申请者一般应提前三个月向所人事处以及合作导师提出人员需求申请,并递交本人简历、业务专长、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获奖、配偶及子女等基本情况以及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科研成果鉴定、获奖证书、博士论文答辩决议等的复印件)。
  2、经审核同意后,研究所对申请者进行面试和答辩,择优录用。

3、办理进站手续,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审核备案(见博士后进站申请流程)。

三、博士后申请材料

1、《青藏高原研究所博士后科研人员岗位应聘申请表》;

2、个人简历;

3、发表论文目录、代表性论文抽印件以及论文引用情况;

4、其它可以体现个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材料(包括学历、专利和获奖情况等的证明材料);

 

附件一:青藏高原研究所博士后科研人员岗位应聘申请表

 
版权所有: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 Copyright © 200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林萃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101
京ICP备05002818-1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