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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与西藏自治区签署科技合作协议
2009-03-18      

 

中国科学院网站  办公厅  院地合作局
 
313下午,中国科学院与西藏自治区在京签署《科技合作协议书》,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与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代表双方签字。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在签字仪式上讲话。中科院副院长詹文龙、丁仲礼出席仪式。
 
根据协议,中科院将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服务西藏科技发展为目标,坚持知识援藏,科技援藏,人才援藏的方针,进一步促进西藏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改善,农牧业稳步发展与藏药现代化,为实现西藏经济社会稳步和谐发展,提供科技支持。
 
向巴平措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帮助西藏工作的中科院领导和专家表示感谢。他表示,此次新一轮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明确双方合作关系,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智力方面的支持。向巴平措强调,要提高思想认识,抓住院区合作的大好机遇,围绕西藏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以项目为载体,互利共赢,不断深化合作内涵,共同推进西藏科学事业不断完善。要立足这个需求,把握目标,努力提高西藏产业发展的水平,确立跨越式发展的思想,实现“一上水平,二抓重点,三大发展”。西藏科技人才缺乏,学科带头人严重不足,已成为西藏发展的重要制约力量,西藏将进一步完善用人机制,改善用人环境,同时要通过合作项目的实施,大力培养西藏本土的人才,不断壮大西藏科技队伍。院区双方要加强沟通,精心组织,确保科技合作工作做扎实。
 
白春礼在讲话中表示,中科院将组织院士、专家,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战略研究和咨询活动,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将为藏药现代化、高原农牧业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藏文信息化等特色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将加强西藏退化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技术的合作研究和示范,努力构建西藏的生态屏障;将发挥“西部之光”“人才培养专项”等计划,加强与西藏自治区的人才培养交流;将积极协助西藏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为争取各类的国际的合作项目,引进人才提供支持和帮助;将进一步的推进青藏高原所、拉萨分部以及五个野外台站的建设。
 
来自西藏自治区驻京办、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和中科院办公厅、资环局、人教局、院农业项目办公室、院地合作局,以及成都分院、青藏高原所等单位的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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